名誉权受到侵害后,要追究侵权者的赔偿责任时,同样先要确定适用什么归责原则,名誉权与肖像权、名称权及姓名权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一样,只有一个,即过错责任原则。
其构成要件分别有:
1.名誉权受到损害的事实,如某公民因被他人侮辱而精神受到刺激导
致情绪波动、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受他人或组织诽谤而使产品销售量锐减等;
2.侵害名誉权的违法行为,分作为的侵权和不作为的侵权,前者如当
众将他人衣服撕开,往他人脸上投污秽物等违法行为,后者如新闻单位不尽
核查职责而刊登严重失实的消息等;
3.名誉权受损害的事实与侵害名誉权的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联系;
4.侵害人主观上一定要有过错,这是名誉权侵害方面的一个典型特征,没有过错的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与其他侵权行为可适用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等不同。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前者是指侵权者明知自己的侵权行为可能造成对方名誉权的损害,但却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出现;后者是指侵权者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给对方造成名誉损害,但却没有预见而使对方受到损害或者己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给对方造成名誉损害,但轻信能够避免,但事实却给对方造成名誉损害。如果没有这两种主观态度,不必承担名誉权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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