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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

    发布日期:2020-10-17 10:28  浏览次数:

    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以及银行或者其他全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采取吸收客户的资金不人帐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特征是:①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机构拆借或者发放贷款的监督和管理制度。②客观方面具有采取吸收客户的资金不人帐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③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④主观方面出于故意,并以牟利为目的。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