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人在讨债过程中,如果发现债务人确已入不敷出、资不抵债,此时为了尽量减少债权人利益的损失,力争完全或部分实现其付债目的,那么讨债人应尽快同债权人决定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因为此时,除了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外,其它办法都不可能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实现。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提供关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五条规定:“破产条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就是说,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法院在受理债权人的申请之后十天以内必须通知债务人并发表公告。债务人应当在收到法院的通知后十五天之内,向法院提交债务清单和债权清单等有关材料。债务人如果担任了其他单位的保证人,应当在收到法院通知的五天以内通知有关当事人。人民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单之后十天内应当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告之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确切时间。债权人在收到通知后的一个月之内,或者没有收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的三个月时间之内申报债权,如果逾期不报,将被人民法院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在债权人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法院也已受理破产案之后的三个月内,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为期两年的整顿申请。同时企业必须向债权人会议提出和解协议草案,明确限定清偿债务的日期。如果债权人会议和企业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中止。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将裁定宣告企业破产:第一,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企业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第二,在企业整顿期间企业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的,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到宣告破产之日的时间内,企业有隐匿、私分、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提供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对没有到履行期限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等非法行为,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第三,企业整顿期限届满,不能按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人民法院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天之内应当成立财产清算小组接管破产企业,对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包括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及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之前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它财产权利进行保管、清理、结价、处理和分配。破产企业的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小组提出,由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我国《企业破产法》还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清偿:首先是支付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其次是支付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最后是清偿破产企业所欠债务。
根据《企业破产法》所规定的清偿顺序,虽然一般情况下债权人总能获得部分清偿,但是也不一定。有些严重亏损的企业不仅是资不抵债,处理完全部资产还不够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更没有能力支付所欠税款和债务,因此债权人也可能一无所获。所以,债权人在决定是否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应当想法搞清楚债务人的整个资信状况,全盘权衡利弊之后再作决定,切不要一时冲动,草率从事。
另外,讨债人和债权人在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时,还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目前《企业破产法》只适用于我们国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对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经营者还没有实行《破产法》。
第二,并不是所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都可以宣告破产,《企业破产法》规定“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者采取其它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清偿债务的。”不予宣告破产。
第三,《企业破产法》已明确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以上几点都是讨债人和债权人在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以前应当加以考虑的。
在我国目前存在的债务事实中,有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债务人长时期杳无音讯,下落不明,生死不知,对这样的债务人所欠下的债看起来似乎是无法追讨了,其实不然,我国《民法通则》上规定,债权人和讨债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债务人死亡。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时间的,可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所谓利害关系人包括债权人及债务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法院在公告寻找失踪人半年仍无音讯之后,即可宣告为失踪人,其财产即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等法院选定的代管人管理,这时债权人即可向代管人追付债务。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我国公民下落不明已满四年时间的,或者在遇到地震、水灾等意外事故后下落不明满两年,或者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四年的,可由其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法院在接到审理后公告一年寻找,一年寻找时间满后,即可宣告死亡。如果债务人由法院宣告其死亡,其财产则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债权人或付债人也就可以向继承人追讨债务。
有关怎样向失踪的债务人或死亡的债务人追讨债务,在以后还会详细讲到,这里就不多讲了。提醒一点就是不论是已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人,一旦重新出现,那么经过本人申请或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可依法撤销其失踪宣告或死亡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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