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定的不作为致人损害,称为消极侵权行为。通常指负有某种作为义务者,因未实施或者未正确实施义务所要求的行为而致损害发生。例如,医生未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致患者死亡;司机未及时刹车而撞伤行人;施工人员未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而致他人受伤。我国《民法通则》第125条关于施工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规定,也属这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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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定的不作为致人损害,称为消极侵权行为。通常指负有某种作为义务者,因未实施或者未正确实施义务所要求的行为而致损害发生。例如,医生未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致患者死亡;司机未及时刹车而撞伤行人;施工人员未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而致他人受伤。我国《民法通则》第125条关于施工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规定,也属这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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