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侵权行为主要有:
1.干预他人合同或商事关系。其中最常见的是所谓“引诱违约”,即通过劝说、欺骗、利诱、贿赂或其他非法或者合法的手段,诱使他人的合同相对人违约、解约。
2.侵犯商誉、商业名称或工业产权。其中包括:(1)盗用行为,指未经许可而不法使用他人商标、商号、专利、版权等的行为。(2)有害的诈欺,指对他人的经营状况作出虚假陈述或错误报道,并由此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3)冒充行为,又称商誉诈欺行为,指通过直接陈述或者间接标示自称或者使人误信其商品或服务为他人的商品或服务,从而给他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
3.基于其他合法或非法的商事行为致人损害。包括:(1)共谋,即二人或数人达成协议,共同以不正当手段达到损害他人的目的。(2)威胁,指以实施某种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作为威胁,迫使相对人作出使自己或者第三人受损失的行为。(3)以非法手段致损,主要指因故意违反刑事法规而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行为。




手机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