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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除合法婚姻所生的子女以外,其他如非婚生子女(即私生子)、养子女、继子女有继承权吗?所谓过房儿子、嗣子等,也有继承权吗?

    发布日期:2020-06-23 19:40  浏览次数:

    婚生子女,无疑是法定继承人。而非婚生子女,即俗称私生子女,也依法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也是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依法收养的子女,对养父母的遗产,与亲生子女一样也是合法继承人。

    继子女只有受继父母的抚养教育,曾长期共同生活,建立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才能取得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权利。如果继父(或继母)与生母(或生父)结婚时,约定与继子女无亲属关系,或实际上未形成亲属关系,也就是在法律上没有形成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就无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例如母亲死时,子女均已长大成人,父亲又与继母结婚,子女不与继母共同生活,未形成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继母死亡后,这些继子女就无权继承继母的遗产。相反,如父亲与继母结婚时,子女尚小,由继母抚养长大,则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就形成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继母死后,继子女当然可以继承继母的遗产;如继子女死亡,继母也可以继承继子女的遗产。

    嗣子、过继儿子都是封建宗法制度所确定的亲届关系,我们社会主义法律一般不予承认。只有子、过继儿子与嗣父母、过继父母共同生活,已经形成了收养关系的,才能享受养子女的权利,取得继承权。否则,虽按封建习俗“披麻带孝或“立碑治丧”等等,均不能取得继承权利。对社会上俗称的“过房儿子”“干儿子”,也只有与过房爷、过房娘形成了收养关系的,才有继承权。否则,就没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