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亮与朋友大力因借款问题闹上法庭,第一次开庭审理后,他听到旁听的朋友说,主持庭审的法官是大力的小学同学,以前两人的关系很不错。李亮一听心里就嘀咕起来,这个法官能公正审理吗?但是又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其实,李亮可以申请该法官回避。为了确保审判公正,我国法律规定了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应退出对某一具体案件的审理或诉讼活动。
我国法律规定,法官、陪审员、审判委员会成员等审判人员以及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行回避,即有回避情形的人,自动退出案件的审理等工作。另一种方式就是申请回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前述案件中,如果李亮觉得这个法官与大力的同学关系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就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其回避。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的,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申请,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小张与小丽原本是一对恩爱夫妻,但自从小张在一次出我国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也就是说,法院审理案件的时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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