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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要起诉欠款人,应该要注意什么事项

    发布日期:2021-06-09 01:50  浏览次数:

    全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1、起诉欠款人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2、诉讼时效:民法总则规定诉讼时效位为三年。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3、起诉欠款人证据收集: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QQ、微信聊天记录、电报、传真、邮件等都要进行妥善保管。对于已经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想人民法院提交。


    4、对于因为特殊情况可能被毁或者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欠款人的证据,要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5、起诉欠款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地。


    8、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9、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