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的时候打个借条,这是常识,然而,在平时的交往中,许多人碍于情面,并没有这么做,结果,钱没有要回来,朋友也撕破了脸皮。
施信荣和张家高是多年的邻居。1996年春天,施信荣工厂停产而回家待岗,这时有人给他出主意,建议他开一个小餐厅。可施的工厂几年来一直效益不佳,手头也没有什么节余,于是就想到了邻居张家高。张是做服装生意的,原是机关干部,几年前辞职搞经营,这几年赚了一些钱。
第二天一早,张的服装店刚一开门,施信荣就找到张家高,施提出要借3万元开餐厅,张也觉得是好事,并且对张来讲3万元也不算大数,于是就同意了。张答应暂时手头没有那么多现金,先给了施1万元,施打了一张1万元的借条。其余的2万元让施过一个星期来取。依约,施过了一星期又取走2万元。施信荣在取钱时,说再打一个借条,张家高当时正在店里整理服装,忙得顾不上就顺口说了一句:不用打了,到时有钱还我就是了。他们当时约定的是6个月还款。
半年以后,张家高仍没有听到施还款的消息,他想,施信荣可能钱没倒腾过来,再加之服装店的生意太忙,也就没再想这件事,快到年底了,各店都在忙着催账,张也想起了这笔债没有还,于是就找施信荣,可此时他的餐厅已改换门庭,施也不见踪影。从其他人那儿一打听才知道,施的餐厅开了几个月就亏得撑不住而不干了,之后又在社会上跟一些不三不四的人跑买卖个月回不了几次家。
说来也巧,张正要找施的时候,就在街上碰上了面,一阵寒暄之后,张提出还钱的事,施一口答应,过几天一笔生意做完之后就还。之后,大约过了20多天时间,施就送来了1万元钱。张问其余的2万元时,施则矢口否认,张当时还算有涵养,只是告诉他再想一想看是否记错了,可施咬定只借了1万元,张家高气得当时就快晕过去了。他咽不下去这口气。因为他好心没有得到好报。于是决定向法律起诉,讨回借款。可找到法院的熟人打听,顿时就像泄了气的皮球,脑门子直发冷,熟人直言不讳地告诉他:“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张要想讨回2万元,必须拿出证据来,没有证据是不可能赢官司的。
借条是借款的重要凭据。在经济交往中,借条的作用至少有两点:①起证明作用,这是对一些善意的借款人来讲的,以便常常提醒自己还款日期以及还款数额。②起制约作用,也就是对恶意逃债人而言的。一旦出现上边所讲的张某的情况时,就可向法院起诉,以讨回借款。
上面的例子是没有开借条而引起纠纷的。在现实中还有许多债权人不注意妥善保管,造成借条丢失,而丧失讨债证据的。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相当数量的债务人是有意的逃债,只要债权人不是逼得无路可走,就决不还债。那么,有过讨债经历的人都能想象得出,空手无凭去讨债,其结果是不言而喻的。
四川籍退伍战士冯明亮的父亲从家乡借款购买了一批香菇,卖给了在大同的个体户张某,总价款17920元。当时张某没有付款,只给小冯的父亲打了一张欠条。小冯的父亲把借条留给小冯,让小冯退伍后把钱收回来,但小冯不慎把欠条丢失了,而张某过了约定付款期限也迟迟不还钱,小冯多次登门索要没有结果。于是,便把丢失欠条的事告诉了家人。父亲写信责怪:“家中借款至今未还,债主多次登门催要,如果再要不回钱来,家中就无法生活了。你这么没有出息,怎能把欠条给丢了呢?你不想办法把钱要回来,就不要进这个家门。”小冯的女朋友也写信抱怨:“你在部队干了好几年,怎么能办这样的糊涂事,你要不回钱来,咱们就分手。”小冯承受着很大的精神负担,退伍后一直住在一个老乡家中,不敢回家。之后,小冯多次找张某要钱,张某干脆躲着不见,小冯毫无办法。后来,多亏遇上一位足智多谋的律师,从张某口中套出了“证据”,才为小冯要回香菇款。
不管是借款,还是提货,都要留有凭据。既然留有凭据,也要妥善保管,否则,没有凭据也就不能据以为凭。有一句话叫作宜未雨而绸缪”。在这里应当说比较贴切。也就是说,在经济交往中,从一开始就要“先小人君子”,不要把隐患留到出现麻烦的时候。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生意人都会赖账,但作为生意人应当有一种防止风险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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