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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法律对造成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有什么规定?

    发布日期:2019-12-30 14:53  浏览次数:

    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对财产造成损害的,首先应当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不能返还或恢复原状的,应当折价赔偿。赔偿时,能以同种类和同质量的实物赔偿的,可以实物赔偿,不能以实物赔偿的,应折价以金钱赔偿。折价时,一般应以损害发生时发生地的通常价格为准,依照财产实际价值的损失来确定赔偿额。如果当事人双方对财产的实际价值有争议,应请有关人员进行鉴定,以鉴定所确定的损失额为准。受害人如因财产被损失遭受其他重大损失,如造成停工停产,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