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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物致损民事案件原告人举证责任的内容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9-12-30 16:09  浏览次数:

    建筑物致人损害的民事案件的原告人,必须证明以下事实:

    1.被告为正当的责任当事人。

    2.存在建筑物或者搁置物、悬挂物倒塌、脱落、坠落之事实。

    3.原告受有损害。

    4.建筑物或其搁置物、悬挂物倒塌、脱落、坠落的事件与原告所受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具备以上条件,若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即可宣告被告的民事责任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