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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届主对其工作人员致人损害要承担民事责任?

    发布日期:2019-12-30 16:15  浏览次数:

    雇主的业务活动是通过其机构与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来实现的。因此,雇主的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中的过错视为雇主的过错。雇主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的行为即经营活动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某市港务局管理处第十三区在为该市拖拉机修理厂锅炉车间起吊安装10吨葫芦过程中,因当班人员操作不当,致使起吊后出现跑链现象,电动葫芦猛然下沉,将1吨倒链葫芦上的定件罗丝震断,使所购10吨电动葫芦掉下摔坏,并将地面的锅炉底座砸弯。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在查清事实后,认定由第三作业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