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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伪劣食品对人体有哪些危害?

    发布日期:2019-12-30 16:23  浏览次数:

    伪劣食品对人体的危害可以分为以下五类:

    1.急性损害。这类情况多见于食物中毒,有化学性和细菌性或细菌毒素引起,发病急骤,有些中毒抢救不及时可致死亡。如食品中亚硝酸盐含量高所致的中毒、食品生产过程中被毒物意外污染所致的中毒。

    2.慢性损害。含有毒有害成份的伪劣食品被人长期摄取,就有可能引起慢性损害。当然一种物质摄取后是否引起健康危害,要取决于:(1)该物质的摄取量,(2)摄取的频度与时间,(3)该物质的毒性强弱与类型(致癌性、肝脏毒、神经毒等),更取决于人体方面的因素(健康状况、营养状况、个体差异等)。

    3.近期损害。人体摄入食品后一定时间内才造成人体的损害。如含有囊虫的猪肉被人摄入后必须经过60~70天后才能使人表现出明显的症状。

    4.远期损害。人体摄入有毒有害食品后,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潜伏期才造成人体的损害。如人体摄入被黄曲霉毒素污染的食品,其致癌的潜伏期要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脑包虫病的潜伏期也很长,为5-30年不等,因此儿童时期食用了被虫卵污染的食品,往往要到20岁以后才发病

    5.致残、致死。食用伪劣食品中毒,致人残疾和致死的事件屡有发生。河北某地发生过霉变甘蔗中毒,多名儿童四肢失去活动能力,造成终生残疾。1986年10月,苏州吴县花果酒厂生产销售工业酒精勾兑的酒,造成13人死亡,13人双目失明。有些伪劣食品可使人的脏器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影响脏器的功能,从而不同程度地丧失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