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4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处罚,并可同时责令其限期改进:
(1)具有违反《条例》第6条第1项的行为者;
(2)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患有《条例》第7条所列疾病之一,未调离者
(3)具有违反《条例》第13条第1款第2项、第3项规定之的行为者
(4)涂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者;
(5)涂改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者;
(6)涂改进口化妆品卫生审查批件或批准文号者;
(7)拒绝卫生监督者。
|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4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处罚,并可同时责令其限期改进:
(1)具有违反《条例》第6条第1项的行为者;
(2)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患有《条例》第7条所列疾病之一,未调离者
(3)具有违反《条例》第13条第1款第2项、第3项规定之的行为者
(4)涂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者;
(5)涂改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者;
(6)涂改进口化妆品卫生审查批件或批准文号者;
(7)拒绝卫生监督者。
Copyright © 2002-2023 华南收债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09208130号-2
深圳市宝安区翻身路003号五层华南网集团,联系人:徐经理19168929205
深圳讨债,深圳收债,深圳清债,深圳追债,深圳要债,深圳催债,深圳讨账,深圳收账,深圳清账,深圳追账,深圳要账,深圳催账,深圳讨数,深圳收数,深圳清数,深圳追数,深圳催数,宝安讨债,宝安讨债,龙岗收债,罗湖清债,福永追债,龙华要债,蛇口催债,深圳讨债公司,深圳收债公司,深圳清债公司,深圳追债公司,深圳要债公司,深圳催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