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依法享有的职权同时表现为职责,不能放弃。因此,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就包括作为的违法和不作为的违法。行政机关没有履行法定职责,构成失职,属于不作为违法。《行政诉讼法》第11条对国家行政机关不作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况有三项规定:
(1)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2)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一般来说,这类诉讼发生时,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为已给相对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只要损害事实与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之间有因果关系,国家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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