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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已经拍卖的财产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9-12-30 16:42  浏览次数:

    拍卖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形式,指负有履行某种义务的人,在其财产被查封、扣押后,逾期仍拒不履行义务时,执法机关将查封、扣押之物品交由拍卖商行在公开竞价基础上卖出并将拍卖所得价款收缴国库的行为。在行政法上,拍卖是一种强制执行措施,是转移所有权的行为,拍卖一且成立,财物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原所有人不得对财物主张所有权。因此,财物被拍卖以后,返还原物已不可能,只能采取金钱赔偿的方式。

    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拍卖所得高于财物价格的,不得截留;拍卖所得价款低于物品原价格的,不予添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