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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因罚金、没收财产造成的损失,应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9-12-30 17:00  浏览次数:

    因罚金、没收财产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经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国家应将原判决已经执行的罚金、没收的财产返还受害人。应予返还的财物被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金钱;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金钱;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