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14条、第15条(1997年刑法修订后为第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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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14条、第15条(1997年刑法修订后为第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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