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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情况下,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

    发布日期:2019-12-30 17:01  浏览次数:

    《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14条、第15条(1997年刑法修订后为第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