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造成他人损害的法律事实,称为不当得利。一般分为给付型不当得利和非给付不当得利。非给付不当得利的典型形式是因受益人实施了侵权行为而产生的不当得利。因侵权行为产生的不当得利,现实生活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无权处分。无权处分是指在未经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标的物处分权人擅自处分他人标的物的行为。
2.非法出租他人财产。这里所说的非法出租,是指无租赁权或未经他人同意,而擅自出现他人财产,或在租赁关系消灭以后,拒不返还租赁物,而把租赁物出租给他人,从而获取租金。非法出租他人的财产与无权处分一样,均构成对他人财产权利的侵害,由此所获得的租金无法律上的原因,因面构成不当得利,不法行为人应向权利人负返还不当得利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3.非法使用他人之物并获取收益。不法行为人非法使用他人的财产并获取收益,如非法使用他人的房屋,租赁期满后不返还租赁物而对租赁物继续使用和收益,等等,均构成对他人的物权的侵害,行为人应负侵权责任。同时,由于行为人从财产上获取利益无法律上的根据,亦应负不当得利返还的责任。但如果不法行为人使用他人的财产,仅造成对财产的损害,而并没有使自己获得利益,则行为人仅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而不应负不当得利返还的责任。
4.侵害知识产权而获取利益。不法行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构成侵权行为责任,同时,由于不法行为人从侵害他人的知识产品中常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而此种利益的获得无法律依据,行为人亦应负返还不当得利的责任。
5.侵害人身权。某些人身权的行使也会给权利人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所以,不法行为侵害某些人身权,可能给不法行为人带来一定经济利益,因此行为人应负侵权责任和返还不当得利责任。
审判实践中,在出现因侵权行为产生的不当得利时,从尊重当事人的自主自愿,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出发,应允许受害人就两项请求权择一行使,受害人选择实现一项请求权,意味着受害人放弃了另一项请求权。无论如何,两项请求权不能同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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