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指医疗单位在从事诊断、治疗、护理等活动中,因诊疗护理过失造成病员的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的功能障碍或其它不良后果。医疗事故一般分为以下三类:
1.责任事故
责任事故是指因医疗单位或其工作人员违反医疗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导致的医疗事故。医疗单位是治病救人的场所,医务人员是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充分了解和掌握本专业领域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常规,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诊疗护理工作。违反上述制度和常规从事治疗护理工作,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就属于医疗责任事故。
2.技术事故
技术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医务人员技术水平所限或技术过失,发生诊疗护理错误导致的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引起的功能障碍。这里的技术事故仅限于在现有可能的技术条件下,因医务人员的过失造成的事故,不包括因用新技术、新疗法,使用新药物或进行重大手术而发生的意外事故,也不包括凭借现有医疗技术无法确诊,无法治疗的病症所引起的病员死亡残废、功能障碍。
3.医疗差错
医疗差错是指因诊疗护理过失使病员病情加重,受到死亡、残废、功能障碍以外的一般损伤及痛苦。医疗差错引起的损害后果是可以治愈的,与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有明显不同。医疗差错也是一种医疗事故,构成对病员身体健康的损害,也给病员带来了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尚未明确此种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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