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实际履行原则,指合同的当事人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来履行,不得擅自以其他标的物来代替。
债的实际履行原则是由债的性质和目的决定的。在商品交换关系中,合同只有被实际履行才能实现其经济目的,债的实际履行原则是债的履行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合同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物来履行,不得随意以其他标的物或者以交付违约金、赔偿金来代替。当债务人不承担实际履行的义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继续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履行,并承担不实际履行的违约赔偿责任。以下几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不再实际履行:法律明确规定违约方只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再实际履行的;实际履行已无必要,且不宜再实际履行的,债的履行已成为不可能;实际履行很困难,而且显失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