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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纠纷及预防---什么叫债的保全?

    发布日期:2019-12-30 10:15  浏览次数:

    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大的债权带来危害,而赋予债权人确保债权完全实现的特殊权利。包括代位权、撤销权。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以至于影响其清偿债务的能力时,债权人有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是为了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从而确保债权的实现,它不是优先受偿权,也不是向债务人、第三人的请求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为防止债务人不适当地处分其财产,从而危及债权的实现,赋予债权人对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财产、危害债权的行为,申请有关部门予以撤销的权利。债务人转移财产所有权的行为被撤销后,财产所有权视为自始至终未发生转移合同被撤销后,合同视为自始至终未成立,债务免除行为被撤销,原债务依然存在,债务人已向第三人转移财产的,第三人应当返还给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