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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维权】农民工家乡工会与务工地工会组织如何搞好对接?

    发布日期:2020-04-08 15:33  浏览次数:

    答: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工会组织的对接可以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方式进行。
    (一)对较为分散的原企业职工和工会会员,以及将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出发前由县(区)、乡(镇)农民工工会联合会依照章程,建立工会或工会小组,选举或委派负责人。务工劳动关系确立后,主动与当地工会取得联系,衔接工会组织关系,接受务工地地方工会领导。
    (二)对已外出在固定单位务工3个月以上又相对集中于某个企业、工地、车间,而务工单位又未成立工会的农民工,由家乡的行政村或村民组、农民工联合工会据情优先建立工会组织,发展工会会员,乡镇农民工联合工会核准后上报县(区)总工会,发给会员证,参加务工地地方工会组织并转为对方工会会员。
    (三)坚持双向管理的原则。农民工已在家乡入会的,输入地只负责转接关系;在家乡没入会的,由输入地按法定程序办理入会手续。原则是大胆、积极地发展农民工入会,并在工会所有工作中,视农民工与当地职工同等对待,并定期或不定期与农民工家乡工会组织沟通,反馈农民工各方面表现情况,以便实施双向管理和教育工作,从而形成农民工权益维护的双向互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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