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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维权】为什么禁止女职工从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发布日期:2020-04-08 20:55  浏览次数:

    答: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是指劳动强度指数大于25,劳动时间率为77%,即净劳动时间270分钟的劳动,相当于“很重”的强度劳动。妇女生理特点上肩窄、臀宽,从事体力劳动能力小于男子。妇女呼吸以胸式呼吸为主,如果长期从事重体力劳动,特别是搬运重物的负重作业,会对机体产生不良影响,引发多种妇女病。因此,凡属于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都禁止安排女工,以保护妇女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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