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诉讼 > 法律常识 > 正文

    【深圳收债】妻子不能生育,男方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吗?

    发布日期:2020-06-23 17:34  浏览次数:

    妻子不能生育,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因为夫妻关系能不能维持,并不取决于有无子女。有的人看到自己的妻子不能生育,认为无法“传宗接代”,便要求高婚,这是封建残余思想的反映。因此,以妻子不能生育作为离婚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人民法院依法不能准许其离婚。同时,有关组织也应对这种人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以帮助他提高认识,搞好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