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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收债】继承人如在国外,或在香港、澳门而不能来继承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0-06-29 18:13  浏览次数:

    他们的继承权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在国外或港澳的继承人可以回来办理承受遗产手续后再出境。也可以由他们委托代理人或自有关机关代为保管。

    如继承人在台湾省,暂时不能来接受遗产,可将其应分得的遗产交由其代理人,或其他公正的亲属,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代为保管。待台湾回归祖国,或继承人能够来接受遗产时,再移交给继承人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