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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收债】在诉讼过程中,如一方当事人死亡时,怎么办?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诉讼中止或终结是什么意思?

    发布日期:2020-07-01 17:42  浏览次数:

    民事案件在诉讼进行中,由于某种原因影响案件审理的正常进行,暂时停止诉讼活动,待影响案件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再进行审理,这就叫做中止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应该中止诉讼:第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参加诉讼的。第二,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患精神病,或由于其他原因,丧失诉讼行为能力,需要等待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的。第三,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第四,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例如买卖纠纷,出卖人是否有权继承出卖的财产尚在诉讼中,则买卖纠务的案件应中止审理,待继承案件审结后,明确出卖人是否有继承权,才能长复审理。第三,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况。在中止原因清除后即应恢复诉讼程序。

    所谓终结诉讼,是指诉讼进行中,自于某种特定的情况,使诉讼不能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再行诉讼。有下列请形之一的,案件应该终结诉讼:第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第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第三,因一方当事人死亡,中止诉讼满六个月没有继承人参加诉讼。第四,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