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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讨债】一个刑事案件,从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开始,到案件的判决执行,要经过那些诉讼阶段?为什么要经过这些诉讼阶段?

    发布日期:2020-07-02 14:34  浏览次数:

    整个刑事诉讼活动,是一个查明案件真相,正确适用法律的过程,有它自身的活动规律。我国刑事诉讼法将诉讼程序划分为: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审判(第一审、第二审)、执行等五个阶段。但也有例外,如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有些轻微的刑事案件,就可以不经过侦查阶段,而遥由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诉讼法对各诉讼阶段的任务、界限都有明确的规定。如立案阶段的任务是通过对控告、检举、自首材料的审查,来确定是否立案;侦查阶段的任务是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和犯罪人;审判阶段的任务则是审理被告人是否有罪,并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等等。各个诉讼阶段是相互联系和相互结合的,只有完成了前一阶段的任务,才能进行后一阶段的工作。这五个阶段,又具体体现了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的各自职责,并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正确地解决刑事案件。

    除了上述五个诉讼阶段以外,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两个特殊阶段。所以称之为特殊阶段,是由于只有少数案件,要经过这两个阶段:一是死刑复核。这是对判处死刑的案件专门规定的一种诉讼程序。二是审判监督。这是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需要进行再审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