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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质量犯罪行为同时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是否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发布日期:2020-08-23 21:01  浏览次数:

    产品质量犯罪大多数情形下都为结果犯,即若行为已构成犯罪,则同时必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这种危害后果绝大多数情况下是造成人们人身或财产損害。如果这样的话,在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该责令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是因为,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无论是从其产生原因看,还是从承担的目的看,性质均不一样,前者属于私法范畴,后者则属于公法范畴,因此不能相互替代。既不能因为已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面免除其刑事责任;也不能因判定其刑事责任面忽视其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