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韵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这一规定是对公民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充分保护。实践中,无论报警器是否报警,商家均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或携带的包、物品。如果确有嫌疑,应当报请当地公安机关来处理,商家不得自行搜查,更不能采取侮辱,非法狗禁、殴打的方式来对待消费者,否则将构成对消费着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等权利的侵害。
在超市或其他商场,消费者如被强行搜身、衡辱或非法拘禁,可以:
1.向消费者读会投诉,申请调解。
商场或超市对清费者强行搜身或非法拘禁一类的案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的可能性不大。消费者在事发后最好直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取得同情和支持,由消费者协会出面调解处理。如果商家有非法掏禁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的,消费者在投诉的同时,还应当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要求调查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法院起诉商家是这类案件最有效的解决办法。消费者提起诉讼应当准备以下一些主要证据:
(1)证人证言。现场目击该事請的人的证言在诉讼中相当关键,它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性和案件的过程。但实践中,消费者往往又处于孤立无援的地位,如果没有同去购物的亲友,那么除了商场员工,就是素不相识的顾客,所以案发后,消费者要即时寻求顾客的同情和帮助,取得他们的证言。
(2)商家直接责任人的陈述。该证据不容易取得,消费者可以聘请律师或由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调取。
(3)消费者精神受到损害的证据。如亲友、邻居的证言等。
如果消费者取证确有困难,可在起诉后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应注意的问题:
1.该类案件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2.向法院起诉最好聘请律师。因为这类案件取证、庭审相对要复杂一些,得到律师的帮助,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纠纷,达到索赔目的。
3.如果商家拒不配合,受害人可以及时向新闻单位反映,得到社会奧论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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