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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者的残疾用具费怎样计算?

    发布日期:2020-08-27 22:17  浏览次数: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7条第6款的规定,对残疾者的残疾用具费的赔偿标准是这样计算的,即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残疾者的残疾用具主要包括假肢、代步车、拐杖、矫正鞋及其他专用器具等。给残疾者配备这些用具可以补偿因伤残造成的功能损失,部分地恢复生活自理和生产工作的能力。但是是否需要购置以及购置何种残疾用具,要接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并经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同意。交通事故责任者负责赔偿的残疾用具费也只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