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老板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②由于老板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③老板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具体赔偿办法如下:
①造成劳动者工资收人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人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②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③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④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职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同期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⑤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有上述情形之一,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和用人单位应赔偿劳动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