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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享有哪些人身权?

    发布日期:2020-10-19 09:53  浏览次数:

    法律上所称的人身权是指与民事主体不能分离的、没有财产内容的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1)人格权,是指基于人的自然出生或法人的依法产生而固有的权利。公民的人格权包括:①生命健康权。②姓名权,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自己的姓氏,有权改变自己的姓名。使用他人姓名时,必须征得本人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姓名,更不能盗用、冒充他人的姓名(同名同姓者除外)。③肖像权,是指公民对通过造型艺术或其他形式再现自己形象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例如,利用公民的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④名誉权,是指公民所享有的、社会对其在思想品德、才干素质等方面的公正评价的权利。由于行为人的言行,造成社会舆论对某公民的思想品德或才干素质等方面的评价不真实,则该行为人的言行即构成对某公民名誉权的侵犯。例如,报纸、文章宣传某人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经查该人并未吸毒,该公民因报纸、文章的不负责任的宣传而造成社会舆论对其思想品德方面的评价极不公平。报社及文章作者应承担侵犯名誉权的责任。又如,老师在班上公开指责某小学生偷了班上同学的东西,经查该小学生并未偷东西,该小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有权代理被监护人依法追究该老师的侵权责任,该老师应在全班同学面前为该小学生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有些情况下,行为人既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同时也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另外,死者的名誉权不因名誉权主体的死亡而消灭,特别是对死者的报道、言行带有明显的侮辱性质的,使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死者的近亲属有权提起诉讼。(2)身份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特定身份相联系的民事权利,包括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抚养权、继承权等等。父母基于对子女的特定身份关系而享有监护权、抚养权,法定继承权,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基于婚姻、血缘关系而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