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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到何时为止?

    发布日期:2020-10-19 10:43  浏览次数: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从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离婚证书或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到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对于已满18周岁但尚未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人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