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家庭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如家庭成员只有夫妻二人,则家庭共同财产就等于夫妻共同财产。如还有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家庭共同财产则指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在未分家析产的家庭中的成员,对家庭共同财产都有一定的所有权。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以双方领取结婚证开始到婚姻关系终止为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人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收人。
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婚后应属一方所有的财产。凡结婚登记以前因合法收入、受赠、继承等所得的一切财产均属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应属一方所有的财产,包括法律规定可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双方约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