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安全卫生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大量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做为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的主要责任方为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场所并负责指挥管理,故安全卫生的主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劳动法也大量规定了用人单位的义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主要是受保护者。然而,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也有其主动性,用人单位建立、健全了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了国家标准和规程,且对劳动者进行了安全卫生教育,这只是保障安全卫生的一方面,这一切还需要劳动者的配合,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否则仍然难以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现实生活中确有一些职工,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冒险作业,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劳动法明确要求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不遵守则属于违法行为,对此用人单位有权批评制止,给予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停止工作。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若劳动者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本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要给予行政处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要酌情给予赔偿。因此,劳动者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这既维护了自身的利益又维护了企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