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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女职工享有哪些基本的劳动权利?

    发布日期:2020-10-19 14:28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根据此条的规定,女职工享有的基本劳动权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女职工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是人们生活的首要条件,因此,女职工的劳动就业权是女职工享有各项权利的核心。女职工选择职业的权利是指女职工有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就是说,女职工作为就业的主体具有自己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2)女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女职工付出劳动的同时,有权依照合同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取得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向女职工支付工资,否则,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女职工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这也是宪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的休息时间应当包括工作间歇、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丧假、事假、产假等,一般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女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延长女职工的工作时间。(4)女职工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女职工既享用一般的劳动保护,又享有特殊保护。(5)女职工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这是女职工受教育权的一种体现,同时也是对妇女再就业权利的有力保障。(6)女职工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包括: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疾病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各种社会福利的权利。(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女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女职工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8)其他劳动权利。如女职工有权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女职工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