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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讨债】什么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者有什么区别?

    发布日期:2020-06-11 15:49  浏览次数:

    直接选举就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间接选举就是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我国采取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如一九五三年公布的《选举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代表,省、县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之代表,由其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之。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之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之。”现行的《选举法》中第二条把上述条款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把直接选举人民代表,由原来的乡、镇一级扩大到县一级。所以作这样的修改,主要是因为在一个县的范围内,群众对本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情况是比较熟悉和了解的。实行直接选举,不仅可以比较容易地保证民主选举,而且便于人民群众对县级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实行有效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