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规定,取得了结婚证才算确立了夫妻关系的法定手续。如果未领到结婚证书就同居,这种关系是不合法的,法律上一般不承认他们的婚姻关系,当然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例如未登记就同居的人,就不能享受配偶身份的劳保待遇;如对方死亡,也不能以配偶身份取得遗产继承权。因此,凡是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结合,都应该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对于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就已同居的,可按照下列情况,分别对待:(一)由于地处偏僻,对婚姻法的规定不了解,未经合法婚姻登记而结合的男女青年,如一切条件均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群众又公认为夫妻的,应向他们宣传婚姻法的精神,动员他们补办结婚登记手续。(二)如男女双方或一方不到结婚年龄,不经登记就同居的,这是非法的婚姻关系,应说服他们到达结婚年龄、办理合法婚姻登记手续后再共同生活。(三)如同居时不到婚龄,未曾登记结婚,现在已达婚龄的,则应动员他们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成为合法的夫妻关系。(四)如因违反婚姻法的规定,逃避婚姻登记而非法同居的,则应该宣告其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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