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合法收账 > 问题解答 > 正文

    【律师收债】我国民事诉讼法有那些特点?

    发布日期:2020-07-01 17:06  浏览次数:

    我国民事诉讼法有两大特点:一是坚持群众路线;二是强调法制原则。

    先说群众路线。我国民事诉讼法充分体现了便利人民、依靠人民、团结人民、为了人民的原则。这具体表现在着重调解和就地办案两个方百。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着重进行调解。并从制度上肯定了群众性的人民谓等委员会的作用,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对于谓等的原则和方法也作了相应的规定。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从第一审、第二审直到执行,都强调随时可以调解及和解。目的是为了使当事人不伤感情,促进安定团结。为了便利人民,民事诉讼法除规定调解要尽可能就地进行外,又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派出法庭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处理上诉案件也强调就地进行。此外还规定了口头起诉、简易程序等方便群众、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办法。

    其次,民事诉讼法又十分注重法制的原则。它明确规定:对于调解无效的案件应当及时判决,不应久调不决。这是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利用调解程序,无理缠讼,拖延时日。它规定,对于被告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者,可以缺席判决,必要时也可以拘传。原告人经两次合法传唤而无理拒不到庭者,可按撤诉处理。这显示了社会主义法制的严肃性。民事诉讼法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专门规定了执行程序,必要时可以用强制的手段,责令其执行。民事诉讼法还有“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一章,具体规定了对各种违法行为实行民事法律制裁的手段。所有这些,都是为了有效地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律的权威性。

    我国民事诉讼法经过一个试行阶段,再加以补充和修改,将使我国社会主义法制日益健全和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