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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讨债】什么是沿海国的邻接区或毗连区?其宽度如何测算?其作用如何?

    发布日期:2020-07-02 17:31  浏览次数:

    沿海国为了保护本国的权益,实施海关缉私、卫生、防疫、移民等管辖而设立的安全区、渔业区、卫生区、海关区、司法管辖区等不同宽度的海域,称为邻接区亦称毗连区.其测算方法一般是从领海基线闻外算起的一定宽度的海域。一九五八年的《领海与毗连区公约》第二十四条对毗连区的规定为:“一、沿海国得在邻接其领海之公海内行使必要的管制,(甲)防止其领土或领海内有违犯其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规章之行为。(乙)惩治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犯前述规章之行为。二、此项邻接区自测定领海宽度之基线起算,不得超出十二海里。”一九五八年的《领海与毗连区公约》虽然规定了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专管区,但忽视了许多国家要求划定安全区和渔业区的正当意见。一九七三年起第三届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开了多次会议,拟订了《非正式综合协商案文》其中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沿海国的毗连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得超过二十四海里。”前面已经讲到,一九八二年签署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作出了每个沿海国有权在其领海之外建立不超过二百海里的专属经济区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