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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讨债】海商法是怎样形成和发展的?

    发布日期:2020-07-02 17:35  浏览次数:

    海商法是随着航海贸易的发展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中世纪时,由于航海贸易事业不发达,故无成文的海商法。一四九二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航海贸易开始发展,一些国家才认识到制定海商法的重要性。一六五一年英国首先颁布了克伦威尔航海条例。一六八一年法三路易十四颁布了海商法。这些法规以后成了欧洲大陆各国海商法的基础。十九世纪下半叶以后,各种海上国际公约和规则纷纷订立,如一九一○年的《海上救助若于规定》,一九二四年的《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一九三○年的《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一九四八年的《海上避碰规则》,一九七八年的《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等等。

    我国对有关海商法的国际公约,有的也给予批准或承认。我国已承认一九三○年《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有保留地接受了一九四八年的《海上避碰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