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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收债】常见的骗销伎俩——变味的发票

    发布日期:2020-08-25 15:55  浏览次数:

    发票是消费者购物的重要凭证。一些做贼心虚的售假者在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后不忘在填写发票时做手脚,为日后客户找来时抵赖开脱埋下借口:

    (1)填写发票时含糊其辞,质量等级、产地、原装还是组装等标注不明确。如只写“皮带”“VCD机”, 或干脆用诸如“40-57”、“B-9”等代号。一位消费者花400元买了台索尼采访机,过几天知道是假冒产品后向消协投诉,消协因发票上未注明“索尼”两字而无法调解。还有买鳄鱼皮包的,因发票上填的是“真皮皮包”,老板死活不肯认账。

    (2)干脆拒开发票。目的是为质量不可靠的产品设上一道保护屏,让人无法了解商品的真实价格和来源。

    (3)无赖不认账。发票上明明把假的写成“真品”,却硬说是按顾客要求填写的。如曾在人大法工委工作过的何山在北京一家画廊购买假画要求索赔时,店家服务员硬说发票上之所以未标仿制品是按客户的意思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