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与邻居老张发生纠纷,老张每天晚上在小李的门口吵闹,影响小李一家人的生活。万般无奈之下,小李将老张告上法院。但小李一直嘀咕,法院里的案子那么多,什么时间才能轮到自己的事情呢?
其实小李可以不必担心,从案件受理之日起,法律就严格规定了法院处理一件案子花费的最长时间,被称为审限。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就是法院违法了。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各类案件的审限如下: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该时间不能延长。
(3)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也有审限的规定。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案件,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如遇复杂、疑难案件,在3个月内无法结案,需延长的,须经院长批准;对不服裁定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并不得申请延长。
这里所指的时间,都是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管辖争议期间不计算在内。
审限是最长时间的规定,法院必须在审限内审结案件,一般都会提前审理完毕。有了这么一个审限的规定,与小李有同样担心的朋友就放心了,法院是不可能将案件无限期地拖延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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