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合法收账 > 问题解答 > 正文

    具备哪些条件的受害人才具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发布日期:2020-09-22 18:19  浏览次数:

    受害人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才能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①侵权主体必须是一定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种机关的通称,按其在国家机构中的地位和作用,分为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国家赔偿不涉及国家权力机关,原则上也不包括军事机关(行使侦查、检查、审判和监狱管理职权的例外)。因此,侵权主体只涉及一定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仅包括在国家机关中担负与该机关拥有的国家职权有直接关系的一定职务的人员,还包括国家机关为行使职权而临时委托聘用的人员。
    ②侵权行为必须是在行使国家职权中发生的行为。行使的职权应理解为公共管理职权。即只有侵权行为是在行使公共管理职权过程中发生的或与行使公共管理职权有直接关系的情况下,受害人才能请求国家赔偿。
    ③有法定的损害事实。确定损害事实的发生必须注意三个问题:一是损害的必须是受法律保护的人身权、财产权。二是损害只是一定范围的损害。三是原则上已经发生或已经客观存在的损害,也包括必然发生的损害。当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例外,赔偿原则上限于直接损害的范围之内。
    ④损害行为具有违法性。这里的违法,不仅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合法有效的对外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而且包括违反国家机关内部分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
    ⑤损害的事实必须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的行为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