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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实践中在产品缺陷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生产者和销售者是否一定要承担产品侵权责任?

    发布日期:2020-01-17 11:05  浏览次数:

    一般情况下,产品缺陷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时,生产者、销售者就应承担产品侵权责任;但是由于产品缺陷本身的复杂性,产品质量法在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为了促进生产的发展和体现公平精神,规定了产品生产者免责条款: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在上述三种情况下,生产者可以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