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收债清账 > 省份讨债公司 > 北京 > 正文

    北京市律师谈函电催欠省时省力

    发布日期:2019-12-31 18:18  浏览次数:

    北京市律师在普遍清理的基础上,一般先由律师向各债务单位发出法律意见函或称催款通知书。目的是告诉债务人,债权方现已开始清债,请对方配合,应迅速在限定时间内还款,也说明逾期不还,债权方采取的措施和对方将承担的责任。如国家物资部拖欠情况十分突出,北京市20余名律师为该部担任法律顾问。为搞好清欠,物资部成立了法律顾问室,把律师组织起来联合办公,并向全国各地发出了法律意见函催款。仅半年时间,就追回外欠款1900余万元。有的单位接到函后,虽一时无力还债也专程来京说明困难,向物资部表示歉意。北京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在为中国燕兴总公司担任法律顾问时,对该公司2000万元债权进行了清理。对所涉及的债务人单位发出132封法律意见函收到回函60余封,已追回1700万元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