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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纠纷及预防---什么叫债?

    发布日期:2019-12-30 10:01  浏览次数: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债并不陌生,但是,“债”作为民法上的一个专用名词,其含义则要复杂得多、广泛得多。我国《民法通则》第84条将债定义为:“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债实际上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在这个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人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为债务人。债权人所享有的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就是债权,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应该满足该项要求的义务就是债务。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债权债务关系,民法上统称为债。
    从法律角度看,债权和债务是两个对立面,双方面都应受民法的调整。然而,在民法通则中,债这部分内容的名称却称之为“债权”,这反映出偏重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立法倾向。因此可以说,债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相互请求为特定的行为,具有财产性的民事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