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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执行人死亡了,人民法院还能执行吗?

    发布日期:2019-12-30 11:55  浏览次数:

    在执行程序中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或者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其他组织终止,需要执行的义务由其权利承受人履行,这就发生了变更被执行人的问题。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偿还被继承人生前遗留下的合法债务,但应当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人民法院可以迳行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其债务不能就此免除,应当由它的权利义务承受人承担并负责履行全部义务。法人、其他组织分立或者合并的,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受;被撤销的,可以裁定其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执行人。被执行的法人、其他组织名称变更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