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农民工所形成的劳务经济,如今已成为党和政府重视,经济学专家研究的新领域。它由当初的少量外出谋生行为演变为上亿人的经济发展新模式。其价值绝不仅仅局限于流动就业者怎样增加了收人,交流了信息,学到了本领,提高了素质,它的重大意义还在于,它具有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重大的历史内涵。
世界经济史告诉我们,工业革命必须依存于先行的或同时进行的农业革命。而我国的农村生产力在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由于人多地少,农村生产力出现了新一轮的发展瓶颈这种发展缓慢的生产力状态,先是把富余的农村劳动力“逼”上打工之路,继而是走上就业之路,直到现在的“创业之路”,为农村徘徊低迷的生产力注入了新的源源不断的发展活力。其贡献至少可概括为:①提高了对GDP的贡献份额。据世界银行等机构研究表明,劳动力由低生产率部门向高生产率部门重新配置,对GDP的贡献份额大约为16%~20%。在今后30年,劳动力部门间转移可以对GDP年均增长率贡献2~3个百分点。广东省有2000万农民工,对全省GDP的贡献已超过25%以上。②为工业化基地提供充足劳动力。20多年前的东莞,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农业小县,人口不过百万。如今,它已成为闻名遐迩的国际制造业基地,仅外来民工就超过600万人,是本地人口的6倍。当地官员说,“没有民工,东莞的现代化建设不可想象”。③降低了工业化的成本,增加了国民经济积累。据测算,1995年农民工与城市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差距就达到7381元。如果以9546万农民工(劳动部和统计局,1999年)来计算,农民工一年为国民经济提供的剩余积累就达到7046亿元,相当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9%。因此说,农民作为工人阶级的后备军和工人阶级的新成分,对先进生产力的推动作用是无可替代、毋庸质疑的。